2007年11月,柏林地板在南京举办了四店同庆,买地板几乎不花钱的促销活动。当天购买地板的前300名消费者可以享受10年累计80%的消费退款。这项活动听起来很吸引人。然而,三年多后,许多签署退款协议的消费者向快递投诉,称他们只收到了一次退款,有些甚至一次也没有收到退款协议。退款协议成为短期支票。企业负责人解释说,促销活动结束后不久,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一度面临破产。到目前为止,它只是勉强维持运营,无法按时足额支付退款。面对破产,到目前为止,它只是勉强维持运营,无法按时足额支付退款。
促销诱惑 买地板10年80%
2007年11月下旬,住在南京市建邺区的张先生正准备装修新房。经过江东北路陈龙广场附近,被一则地板推广广告所吸引。该广告声称,2007年11月28日,为庆祝柏林地板超市开业一周年,在该店购买柏林地板的前300名消费者将被超市聘为口碑客户,每年购买地板享受8%的现金返还,共返还10年,总地板返还80%。经过计算,张先生发现,如果他一大早就排队买地板,他几乎不需要花钱。
当时,南京柏林地板的总经理许柏林称,为做百年企业,柏林地板超市要与广大消费者“分红”,把店庆当天前300名消费者变成名誉股东,10年返还80%地板款。有顾客质疑,十年返款,要是地板超市经营不到十年就倒闭了,那找谁去要返款?当初柏林地板公司的工作人员称,这项活动有广州路一家银行提供担保的。
听说有银行担保后,犹豫不决的张先生放心了。2007年11月28日上午,张先生在河西陈龙广场柏林地板超市购买了2000多元的木地板。因为他已经准备好了,他挤在了前300名消费者中。
张先生回忆,当时销售人员十分热情,给他办理了相关的返款协议,双方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时,店家还为他发了一张聘书,聘他为超市的“口碑客户”。聘书上写明,作为回报,返还80%地板款,每年返8%,累计返十年。虽然当初的地板是按照原价卖的,可如果真按照返款协议履行,这次买地板等于就只花了20%的钱。尽管十年才能拿到这笔钱,张先生也觉得划算。
到目前为止,张先生还记得,当天去地板超市买地板的人接踵而至,展示大厅一度人满为患,收钱开单据的人太忙了,连吃午饭的时间都没有。当时,张先生还了解到,早在一年前,地板上的另一家商店也推出了类似的活动。2007年11月28日,第一批参加此次活动的消费者确实获得了第一年8%的退款。
问题出现了 过去三年只退了一年钱
到2008年底,张先生发现柏林地板银行卡没有收到退款,拿着相关协议和聘书,找到江东北路陈龙广场柏林地板超市,超市负责人表示,受金融风暴影响,公司经营困难,不能按时退款,2008年退款,只能等到2009年,如果公司经营提前改善,提前退款。
2009年底,我发现退款还没到,就去江东北路的那家店找店。没想到,原来位于陈龙广场的柏林地板超市早就关门了,换成了另一家公司。张先生说,后来他发现很多享受退款的消费者第一年都拿到了一部分退款,第一年也没拿到一些退款。
张先生认为柏林地板公司崩溃了,所以他想到了广州路的银行。但银行员工的话,让张先生完全失望。银行与南京柏林地板超市负责人讨论担保事宜,公司只愿意将第一年返还给消费者现金进入银行账户,银行认为柏林地板超市承诺还款期10年,柏林地板只有第一年返利部分进入银行账户,银行承担担保风险太大,未同意,担保事项未达成协议。
去年年初,当张先生在江东路的一个装饰城闲逛时,他发现柏林地板在装饰城开了一家新店。他立即找到了商店负责人的理论。答案是,这两家商店的资产无关,不负责履行当年陈龙广场商店的协议。后来,张先生还向鼓楼区和建业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了此事。经过消费者协会的调查,发现向消费者承诺的商店在鼓楼,但2009年关闭,新店在建业。这两家商店不是同一个人负责的,而且很难处理。
张先生说,根据最初的广告,至少有300名消费者被愚弄了。一开始,由于高回扣,地板基本上是以原价出售的。即使我们所有的消费者都得到了第一年的回报,这也是一个损失,毕竟,与其他品牌的折扣地板相比,价格显然很高。张先生说,柏林地板被怀疑欺骗消费者。
据张先生介绍,在2009年下半年,他曾收到过柏林地板方寄来的一封函件,大致内容是,公司因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经营陷入困境,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又独自挑战地板行业潜规则,导致受到同行排挤,所以无法正常履行返款协议,并征求消费者对此的意见和建议,并特别注明,如果不回信函,就算返款协议自动终止。收到信函后,张先生立即回信给该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终止返款协议。可信函寄出去后,再也没有任何回音。
不久前,张先生询问,一些消费者找到了柏林地板的老板。经过多次催促,他们获得了前两年的退款。两天前,我还找到了柏林地板的老板。经过多次谈判,我已经拿到了两年的退款400多元。张先生说,今年年底,退款时间到了。如果退款没有按时到达,他仍然会试图要求。
柏林老板:企业难以及时履行合同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柏林地板的老板徐柏林。徐柏林说,这个问题已经被投诉了好几年了,但现在企业面临着实际的困难,无法履行协议。
我们的企业最初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回馈客户。根据以往的发展计划,履行退款协议没有问题,但后来遇到金融危机,企业陷入困境,仍处于勉强维持经营的状态。徐柏林承认,最初签署的退款协议有效,并表示由于企业目前效益不佳,无法完全及时履行协议。徐柏林说,一开始,消费者只是部分退款协议没有履行,一些消费者已经收到了至少两年的退款。
当被问及最初促销活动的累计销售额及其年度退款金额时,徐柏林表示,这属于商业秘密。目前,最重要的是努力管理好企业,努力尽快改善企业,尽快履行退款协议。
消费者协会提醒费返本风险大
南京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几年前,南京出现了一种消费回报的消费回报促销方式,一些企业承诺定期按一定比例返还消费者的购物资金。这种促销方式对消费者很有吸引力。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热情,它还将限制享受优惠客户的数量,导致一些非理性消费的公民盲目消费,以享受优惠待遇,不顾自己的消费需求。
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提醒,这种消费回报,周期一般相对较长,一般不等待回报协议完成,有些甚至没有达到约定的回报日期,企业失踪。这种营销模式,其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行政处罚没有明确规定,一旦企业不履行承诺,消费者很难保护自己的权利,所以这种消费风险更大,消费者必须更加关注。
律师:消费者可以集体诉讼
对此,江苏天干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娟认为,根据柏林地板超市最初的宣传和消费者在店铺消费时签订的退款协议,双方已经形成了经济合同。柏林地板不得以拒绝履行相关协议为借口,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与消费者相关的退款。虽然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客观麻烦,退款困难,但不能作为终止协议的理由。如果企业遇到实际困难,双方可以在与消费者协商后另行约定退款时间,但不得拒绝退款。
赵娟介绍,虽然承诺退款的地板超市已经关闭,但企业仍然存在,原活动也由企业开展,因此企业必须履行相关协议。尚未收到退款的客户可以将企业负责人告上法庭,维护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