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在我市翡翠湾社区1号楼有一栋8楼上的毛坯房。2009年,他通过中介机构租给了一名姓齐的女子。租期为3年。去年10月,他突然接到警方的通知,齐涉嫌诈骗,并将房子卖给了夏。之后,周和夏联系了好几次,因为装修补偿和责任归属无法协商而放弃。为了回家,周甚至换了防盗门锁,但夏更执着。我换了一次,他换了一次。到目前为止,周仍然无法进入他的房子。 周昨天告诉记者,我在上海工作,平时很少回常州。戚一直按照合同支付我的租金,我很放心。周说,去年6月和7月,戚提议把房子给朋友的儿子结婚。我同意,但这表明我将在开工前到场确认。戚从那以后就没有声音了。 转眼到了9月,戚某没按合同支付房租;10月底,周某接到五星派出所的电话,才知房子已经“卖给”了夏某。随后,民警安排周某和夏某在派出所第一次见面,周提出进房子里看看,遭夏拒绝,周便让开锁公司开了门并更换了门锁。2天后,周某发现钥匙又开不了门,锁已被夏某换掉,“夏某跟我说过,你换一次,我换一次,无所谓。”直至今年清明期间,双方已碰过3次头,始终没谈拢。 公安部门还在检查这件事,他和我实际上是受害者,我承认他是房子的所有者。昨天中午,记者打电话给另一方夏。他说,房子在装修前得到了周的同意,那里有一个书面证明。夏认为,房屋装修带来了装修损失的问题,材料成本、劳动力等,总是要适当补偿我,我们不想谈论。 据夏说,作为这起诈骗案的受害者,他损失更大。他之所以没有房产证就买房,是因为妻子和戚曾经是老同事,被她骗了。夏说装修损失不是周说了算,也不是他说了算。可以请第三方评估。 那么,为什么同样的受害者仍然很难解决这个问题呢?双方告诉记者的是真的吗?昨天下午,玉湾社区物业-三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没有周同意装修房屋的书面证明,周只说过一次,承租人可能想装修,后来是承租人办理手续,周没有一起来。 双方都很强硬。事实上,我们让步,事情很快就会解决。负责调解的五星派出所副所长隋告诉记者,戚的诈骗案涉及多套房屋,大部分类似情况已通过协商解决。 真的不行,只能走司法途径。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衡泽驹认为,产权所有人对周某和夏某被骗没有异议,但夏某在知道自己被骗后继续占用他人房屋的行为值得商榷。如果谈判失败,周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夏迁让、归还房屋,并赔偿被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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